东北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始于1953年,发端于时任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的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成仿吾亲手开创的中国首家高师函授教育。新世纪以来,学校进一步调整继续教育管理机构。2000年,整合原有教育部东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东北师范大学研究中心和成人教育学院,成立了继续教育学院。2002年成立教师教育网络学院,2003年获得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2005年,合并继续教育学院与网络学院,建立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各类证书考试等相关的非学历教育。2016年10月12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当前,东北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涵盖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两种类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承担,办学形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另有部分自学考试。非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分散管理形式,其中教育学部教师发展学院组织承担中小学教师、校长等长、短期培训项目;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中心主要承担全国幼儿园园长示范性培训任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主要负责针对高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项目;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 ( 亦称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承担东北地区赴英语国家和地区各类访问学者的英语培训基地,以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中级、高级的培训任务。
经过60余年的发展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组成部分的继续教育,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通过多种形式已先后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基础教育优秀师资和各级各类的专门人才,其中还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标兵马宪华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目前,我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括现代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两种形式(夜大招生于2001年停止,函授招生教育于2017年停止)。
我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首开中国高师继续教育先河,发端于1953年创办的函授教育。我校的函授教育历经60余年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即,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方向,质量第一的工作宗旨以及全校办函授的管理与服务体系。2004年9月学校隆重召开“纪念函授教育50年,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大会”,进一步明确了以函网结合形式深化函授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构想,为新时期函授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13年学校完成函授教育改革任务,实现了“函网结合”的目标,并于2017年停止函授教育招生,彻底实现函授教育与网络教育的全面融合。
2003年10月,教育部下发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东北师范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教高厅函【2003】15号),批准我校成为全国第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按照要求,学校与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合作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在合作框架下,学校作为办学主体负责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组织招生录取、建设教学资源、开展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作为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提供相应的支持服务。在我国全面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继续教育体制机制的背景下,近年来学校积极落实现代远程教育“稳中求变、转型提升”的发展战略。通过“工作规范年”、“制度建设年”和“制度落实年”连续三年的深化改革,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规范管理。以提升办学吸引力、粘合力、竞争力为着眼点,以落实“精准的培养方案、精致的学习课程、精细的支持服务、精彩的学生活动、精装的招生宣传”为着力点,切实推动现代远程教育的“转型发展”。通过在师范类专业增加职业需求与发展课程模块,以及全面修订《培养规范》和人才培养方案,将教师教育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强化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一体化”的培养特色,实现了人才培养目标由知识型、学科型向职业型、应用型的转变,推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加强了课程资源建设,9门精品网络课程面向校内外开放共享,3门网络课程被评选为mooc中国联盟精品课程。积极探索现代远程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组织开展了突显学校办学特色的系列学生活动。逐步建立健全了全方位、多渠道一站式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构建起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现代远程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各类办学行为的全面规范。同时,学校更以优质高效和人性化的支持服务措施,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在全国网络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市场中确立了“东师网络教育”的优质品牌,并在行业内和广大学员当中为学校获得了广泛赞誉。
我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于1983年,作为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之一,开考专业数量最多时达到27个。30多年来,我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经历了生成培育、固化定型与优化拓展三个发展阶段,已累积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达18万余人。2013年8月,为适应自学考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功能,我校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委托的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签署协议,加入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行列。
由继续教育学院开展的非学历教育主要各类技能证书考试和等级证书考试两个部分。学院作为全校各类证书考试的管理机构之一,是负责教育部考试中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授权的各类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考试的主管部门,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目前,学院被授权管理的技能证书考试1项、等级证书考试1项。